2006年, 除了週休二日外, 還有那些假?
2006年快到了, 除了每個星期固定休二天的以外,
還有那些假是分佈在星期一~星期五之間的呢?
請寫出那些日子, 以及星期幾.
謝謝!
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局長張俊彥表示:中華民國95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,已奉行政院核定,明(95)年全年總放假日數為114日,3日以上連續假期(含週休二日或補假)計有:農曆除夕併同春節連續假期暨補假(1月28日至2月2日,星期六至次週星期四,共計放假6日),及中秋節併同週休二日(10月6日至8日,星期五至星期日,計放假3日)。
張局長指出,依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第3條規定,放假之紀念日及民俗節日中,紀念日有: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(1月1日)、和平紀念日(2月28日)及國慶日(10月10日);另民俗節日有:春節(農曆1月1日至1月3日)、民族掃墓節(定於清明日,陽曆4月5日)、端午節(農曆5月5日)、中秋節(農曆8月15日)及農曆除夕(農曆12月之末日),上述紀念日及節日,放假1日,如逢星期六、星期日,不予補假,但春節及農曆除夕不在此限。因此,明(95)年農曆除夕、春節初1(即1月28日、1月29),適逢星期六、星期日,依規定於2月1日、2日補假兩天,另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適逢星期日,不予補假外,其餘放假之紀念日及民俗節日,於當日放假1日。
張局長特別說明,政府機關自90年實施週休二日以來,除90年及本(94)年兩年,因農曆除夕適逢星期二,於除夕前1日(星期一)放假,並調整於除夕前之星期六補行上班外,其餘各年度放假之紀念日及民俗節日,如與週休二日間隔1日之上班日,是否調整放假,前經該局邀集相關機關開會研商時,已充分討論獲致共識,並簽經行政院核定,考量實施週休二日以來,放假情形已趨於固定化、常態化,且為一般國人所接受,均不再調整放假。
有關明(95)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,人事局業已登載在該局全球資訊網(網址:http://www.cpa.gov.tw)首頁「最新消息」公告項目及「辦公日曆表」中,歡迎民眾上網查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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